首页 » 新闻 >

细思极恐!你看到的基金净值竟然是假的 这家公司因披露虚假净值信息、挪用基金财产遭处罚

2021-03-10 18:21:10来源:和讯财经

近日,广州基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基岩资本”)及其法定代表人赫旭因基金产品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挪用基金财产以及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等违规行为遭广东证监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基岩资本作为其管理的“基岩东方价值五号”等35只基金产品的资产委托人,与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签订QDII资产管理计划、收益互换协议(以下统称为场外标的),将基金财产投向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股票。

在基金净值披露环节,基岩资本通过篡改场外标的估值数据,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在净值公告、定期报告上披露,或者未经托管人复核直接在“私募排排网”上披露的方式,向投资者披露了虚假的产品净值信息。

广东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对投资者真实全面准确了解投资回报情况和风险情况形成严重误导。以逐只产品最后一次虚假净值与真实净值比较测算,基岩资本共虚增基金财产1,827,410,202.68元,净值虚增比例均值为111.09%,净值虚增比例最高值为324.65%。

此外,经查明,基岩资本还存在挪用基金财产以及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违规行为。

2017年3月至2019年12月,基岩资本未按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将其管理的“价值回归投资基金”“价值回归投资基金二号”“文化教育并购私募投资基金”“东方价值系列私募投资基金”等4只基金产品的财产份额,通过委托他人代持并将投资收益款划转至公司员工及其他公司账户、向关联方提供借款、转款至约定投资标的以外的机构等方式,挪用基金财产共计人民币564,188,900.00元和港币27,006,733.02元。

基岩资本所管理的“逸仙东方价值基金五号私募基金”等12只基金产品,与投资者签订补充协议,约定由其境外关联方China Cornerstone Management Limited(中国基岩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基金年化率的净收益对基金予以现金补偿,实际构成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

广东证监局认为,基岩资本所披露的基金产品信息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构成第一百三十一条所述的违法情形。基岩资本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违反《私募办法》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违法情形。基岩资本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违反《私募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构成《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违法情形。赫旭是基岩资本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同时是上述涉案基金产品的投资经理,赫旭决策、组织并亲自参与实施基岩资本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是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广东证监局决定,首先,对基岩资本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其次,对基岩资本挪用基金财产的行为,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最后,对基岩资本违规向投资者承诺最低收益的行为,依据《私募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其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综上,对基岩资本责令改正,并处以106万元罚款;对赫旭给予警告,并处以36万元罚款。

曾经风光无限的基岩资本,在冲刺“中国私募基金在美上市第一股”这条路上似乎走的并不顺利。自2018年6月5日基岩资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递交IPO招股书,之后似乎并没有实质性的进展,如今看来基岩资本的上市之路更是遥遥无期。

(责任编辑:任刚 HF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