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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奇两大仓储方:辉丰指向“萝卜章”,鸿燊已破产清算

2020-09-29 12:19:41来源:时代财经

广州浪奇自曝5.72亿存货不翼而飞之后,引发了一系列多米诺效应。

9月28日广州浪奇一字跌停,深交所火速发函,要求浪奇全面核查,并说明存货风险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就5.72亿货物核查的最新情况,广州浪奇方面回复称,公司内部正在梳理情况中,最新相关信息可以留意最新公告。

目前这一事件仍疑点重重,时代财经查询相关资料发现,鸿燊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燊公司”)在今年已进入破产清算,而江苏辉丰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公司”)的母公司*ST辉丰则将此事指向“萝卜章”。

图片来源:图虫创意

源起“萝卜章”?

根据*ST辉丰的定期报告,*ST辉丰涉及农药化工、化学品和粮食贸易、物流等业务,而辉丰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是*ST辉丰旗下唯一主营仓储贸易业务的子公司。

今年上半年,辉丰公司营业收入为7420.09万元,占*ST辉丰营收的9.65%,净利润501.27万元,而*ST辉丰净亏损了4834.13万元。

数据显示,2016年辉丰公司并入*ST辉丰的报表时,营收占比高达42.79%,为公司贡献的营收接近25亿元。但2017-2019年,其营收占比仅在10%上下浮动,贡献营收从4亿骤减值1.7亿元左右。

*ST辉丰的定期报告显示,公司与客户签订仓储合同,明确租赁方式、价格、期间和结算方法等合同要素,按合同约定每月定期与客户结算,并由客户签署结算单后,据此按照合同确认仓储收入。

时代财经致电*ST辉丰进行采访,相关负责人表示没有与广州浪奇签过仓储合同,浪奇提供的合同编号与公司数据对不上,《2020年6月辉丰盘点表》所盖印章也并非公司印章。

对此,广州浪奇也在公告中表示,9月18日,公司聘请律师前往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行政审批局查询辉丰公司的工商内档,但仍未能核实《2020年6月辉丰盘点表》与辉丰公司《回复函》上加盖的辉丰公司印章的真实性。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崔杰律师在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此次事件是否起源于“萝卜章”尚待核实。一般来说,“萝卜章”有两种,一是造假的,的确不是公司的公章;另一种则属于公司的公章,但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

*ST辉丰上述人士表示,公司与浪奇由始至终都没有仓储方面的合作,仅在此前有过贸易方面的合作,但目前已经中止。“公司已经派人赴广州报案并处理此事,更多进展请留意公司公告”。

崔杰律师指出,“萝卜章”案件也涉及两种情形,具体取决于是否为公司管理层授意。

“若管理层对此不知情,则可能是公司内部人员内外勾结;若为管理层授意,则存在财务造假的可能。”崔杰律师表示。

鸿燊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

对于浪奇存货事件的另一个仓储方,时代财经致电鸿燊公司进行采访,对方表示,“他们的货没有放到我们这里,一切以浪奇公司的专案组调查结果为准”。

天眼查数据显示,鸿燊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是南通地区较大型的货物仓储及货运服务商,其疑似实控人为黄勇军,是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鸿燊公司的全称于2017年7月变更为江苏鸿燊物流科技有限公司,但在2019年5月又变更回此前的名称,即江苏鸿燊物流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鸿燊公司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显示,企业经营状态一栏为“停业”。今年7月,该公司被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原因为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图片来源:天眼查

天眼查数据显示,鸿燊公司涉及的案件达35起,案由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转破产清算、普通破产债权确认纠纷等。

鸿燊公司涉案类型丨图片来源于天眼查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涉及江苏农商行与中信银行,(2018)苏0623执902号案件显示,2018年3月,江苏鸿燊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实控人黄勇军被列为失信人及被执行人,执行标的为204.17万;2019年1月,上述失信人均被限制高消费。

而实控人的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也将鸿燊公司“拉下水”。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判决书显示,黄勇军借款人民币22万元,并出具借据一份,借期至2016年6月1日。鸿燊公司作为担保人在该借条上盖章,承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直至借款本息还清为止。但借款到期后,黄勇军均以经济困难为由推托。

最终法院判决黄勇军偿还借款及利息和逾期利息,鸿燊公司作为保证人在借据上盖章,双方未约定保证的方式,应视为连带责任保证,因此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今年2月,如东县人民法院受理鸿燊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天眼查数据显示,原告如东升泰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鸿燊公司的破产债权确认纠纷将于9月30日开庭审理。

其破产民事裁定书显示,鸿燊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厂房及运输车辆。其土地已经抵押给江苏如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凌民支行并被多个案件查封,而其无证厂房也被查封,部分车辆被拍卖。

从2017年起,鸿燊公司及其实控人黄勇军开始诉讼不断,并在今年进入破产清算,公开资料均有迹可循,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是否真的对此毫不知情?

有负责风控的人士向时代财经表示,其所在的公司每季度会查询合作公司的法律诉讼信息。

“若合作的公司涉及诉讼案件,一般会敦促公司尽快解决相关问题,若问题严重到影响合作,则会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一旦确认其破产,只能走申报债权的程序。”上述人士表示。

崔杰律师对时代财经表示,就浪奇存货事件而言,具体应该看浪奇与鸿燊公司签署合同的时间与其破产时间的前后顺序。

倘若浪奇在鸿燊公司破产后仍与其签署合作合同,则将构成重大过错。《破产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的公司不允许进行新的交易。

若鸿燊公司在与浪奇合作后申请破产,对于合作方浪奇而言,首要任务是确定合同交易是否已履行,若未履行则应立刻终止交易,若已履行则应确认债权,积极申报以将公司的损失降至最低。

根据鸿燊公司对媒体披露的信息,公司与广州浪奇于2019年9月签约,也曾配合广州浪奇方面完善数据。

而天眼查数据显示,黄勇军最早于2017年9月被限制高消费,鸿燊公司2018年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此外,鸿燊公司所有的厂房、土地、车辆等财产在2019年4月被法院查封。

“獐子岛事件真相已经水落石出,公司及相关人员已经受到处罚,但目前浪奇存货事件真相如何还有待证监会调查,倘若上市公司存在造假,必将受到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涉及证券犯罪的,投资者也可以提出民事诉讼,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崔杰律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