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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农商行经营数据“打架” 大股东清仓式质押股份

2020-09-11 11:58:39来源:华夏时报

华夏时报记者 王仲琦 冯樱子 北京报道

成立4年多的哈尔滨农商行近年一直没有发布年度报告,其经营的详细状况并不为外界了解。不过,随着该行并列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象屿股份”)发布2020年半年报告,哈尔滨农商行今年上半年的主要经营数据随之曝光。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末,哈尔滨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6亿元,同比减少13.27%;而净利润下降幅度更大直接腰斩,数据显示,该行上半年净利润0.48亿元,同比骤降54.44%。

值得一提的是,哈尔滨农商行最后一次披露经营信息是2019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公开了2016年到2018年的经营数据。《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该行3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等指标与大股东象屿股份披露的数据并不一致,而且普遍高于象屿股份的数据。

此外,天眼查显示,哈尔滨农商行并列第一大股东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宏达集团”)目前已将全部股份出质,并且宏达股份参股多家银行,涉嫌“两参一控”违规。其实,哈尔滨农商行的股东问题并不止于此,该行股东黑龙江远东木业有限公司(下称“远东木业”)13次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就是俗称的“老赖”,79次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

对于上述经营及股东存在的问题,哈尔滨农商行相关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些问题会转给相关部门,然后进行答复。”但截至发稿时为止,记者没有收到该行的回复。

多方披露经营数据打架

哈尔滨农商行前身为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于2015年10月改制为哈尔滨农商行,并进行了增资扩股,引入新的战略投资者。目前,哈尔滨农商行注册资本20亿元。

公开信息显示,象屿股份是哈尔滨农商行并列第一大股东,持股9.9%。其半年报中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显示,哈尔滨农商行今年上半年经营大幅下滑。据披露,截至今年6月末,该行营业收入6亿元,同比减少13.27%;同期净利润骤降54.44%至0.48亿元。

象屿股份披露的信息显示,哈尔滨农商行成立以来,在营收保持小幅增长外,其盈利波动较大,2018年甚至出现了亏损。具体来看,该行2016年到2019年的营业收入为11.03亿元、11.36亿元、12.63亿元和13.66亿元,净利润为4.23亿元、4.45亿元、-2.39亿元和4.96亿元。从数据看,哈尔滨农商行在2018年盈利水平急转直下,亏损2.39亿元,2019年盈利回升,但今年上半年盈利再次急剧下滑。

对于2018年盈利出现亏损,哈尔滨农商行没有进行解释说明,但2019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显示,该行2018年资产质量出现恶化,不良贷款率高达4.57%,较上年上升2.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121.5%,同比下降89.84个百分点。显然,大幅上升的不良对该行的盈利造成了侵蚀。而今年上半年营收和净利双降的原因,该行同样没有回复记者的采访要求,也没有公开说明原因。

不仅如此,多方披露的哈尔滨农商行营收和盈利数据并不一致,真伪存疑。

记者发现,该行2019年度同业存单发行计划公布了2016年到2018年的财务数据,其中营业收入分别为20.22亿元、22.36亿元和17.47亿元,盈利为4.23亿元、4.45亿元和1.06亿元。显而易见,同业存单发行计划中营收的数据和该行大股东披露的数据相差甚远,其中2016年和2017年盈利数据一致,但2018年盈利差距很大,一个是亏损2.39亿元,一个是盈利1.06亿元。

由于哈尔滨农商行没有回复记者的采访要求,因此尚不能判断两组数据谁真谁假,不过记者在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发布的哈尔滨农商行2018年主体长期信用评级报告中看到,相关营收和盈利数据与象屿股份披露的数据更为接近。

对于数据的来源,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表示:“数据来自哈尔滨农商银行审计报告和提供的数据,由联合资信整理。”

并列大股东清仓式质押

哈尔滨农商行是在哈尔滨城郊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础上改制成立,股权结构较为分散, 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哈尔滨农商行法人股占比69.35%,自然人股占比30.65%。

前六大股东为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禧龙国际商贸物流园区有限公司和黑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持股数同为9.9%,并列哈尔滨农商行第一大股东。

引人关注的是,哈尔滨农商的“问题”股东亟待提升自身的质量。

天眼查显示,宏达集团在去年9月6日将持有的哈尔滨农商行9900万股份出质,质权人是黑河农商行所属惠城支行;今年6月11日,宏达集团将1500万股份质押给黑龙江延寿农商行中和支行;仅过了一天,宏达集团分5次将8400万股出质给延寿农商行的5家支行。3次出质的股权合计19800万股,刚好与宏达集团持有的哈尔滨农商行股份一致,也就是说,宏达集团将已持有的股份全部出质。

除此之外,据天眼查披露,宏达集团在持有哈尔滨农商行9.9%的股权同时,还持有黑龙江通河农商行26.79%的股份,持有黑龙江抚远农商行股份9.93%,持有黑龙江延寿农商行9.75%。而银保监会佳木斯监管分局在2019年4月19日的一份关于同意黑龙江抚远农商行股权转让的批复显示,同意黑龙江科瑞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哈尔滨宏达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490万元股份,受让后,黑龙江科瑞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1490万元股份,占总股本的9.93%。如果受让工作完成,宏达集团将不再是抚远农商行的股东,但依然是另外3家银行的主要股东。

上述信息表明,宏达集团将全部股份中一半质押给同为哈尔滨农商行股东的黑河农商行,另一半质押给其担任股东的延寿农商行。

另外,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同一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作为主要股东参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或控股商业银行的数量不得超过1家。

事实上,哈尔滨农商行的“问题”股东不止宏达集团一家。天眼查显示,该行股东远东木业共有13条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是最高人民法院所公示的失信公司,就是俗称的“老赖”。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为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等。

此外,远东木业还79次收到法院限制消费令,这些限制消费令主要集中在2018年,其中最近的一次是今年3月14日。限制消费令显示,宾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14日立案执行申请人张某申请执行远东木业劳动争议一案,因远东木业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宾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对远东木业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远东木业及法定代表人任瑞淼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