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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可能必须修改《经济特区法》以使其与GST保持一致

2020-03-24 12:16:16来源:

政府可能必须修改《 2005年经济特区法》,使其与《商品及服务税(GST)法》保持一致,以便可以将中央消费税和服务税优惠扩展至开发商和企业家。

一位官员说,商务部正在准备有关《经济特区法》所要求的变化的说明。

关税退税规范要求出口商赔偿在商品生产过程中遭受的关税,这也需要与新的间接税制保持一致。

根据目前的规范,经济特区内的单位可免除服务税,开发商可免除海关/消费税,以开发授权经营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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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对《经济特区法》第26条进行修改,以使其与商品及服务税法保持一致。明天还将与海关当局举行会议,讨论在商品及服务税范围内进出经济特区的货物。”

本节讨论了对每个开发人员和企业家的豁免,缺点和让步。

经济特区是出口枢纽,占该国出口总出货量的16%。

商务部正在采取措施,恢复投资者对这些地区的兴趣。它已要求财政部延长回扣或降低最低替代税等税率。

2015-16财年,这些地区的出口额微幅增长了0.77%,至46.7亿卢比。2014-15财年的销售额为46.3千万卢比。

在独立以来最大的税收改革中,拉贾(Rajaya Sabha)上周批准了商品及服务税法案(GST Bill),以单一统一的增值税体系取代各种州和地方税,从而使该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单一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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